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立项,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比选人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我司内部管理规定,需选聘2家中介机构,其中1家审计单位和1家评估单位,对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和股权资产等进行评估工作。
2.服务范围:
分包一(专项审计服务):对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等情况进行审计,出具《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基准日以2020年8月31日计;
分包二(资产评估服务):对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等进行资产评估,出具《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以2020年8月31日计。
3.服务期:专项审计服务15日历天,资产评估服务15日历天。
4.服务要求:
4.1中介单位中标后原则上3日内需提交审计或资产评估方案,并通过甲方认可;
4.2审计或评估方案通过后原则上7日完成现场审计或评估工作;
4.3现场审计或评估工作完成后原则上5日内出具审计或评估报告,并通过甲方认可。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分包一(专项审计服务):
1.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的服务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017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相关案例业绩至少1个。
(3)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审计服务,现场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1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无行政处罚记录或会计师协会的处罚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分包二(资产评估服务):
1.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的服务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2)2017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企业股权价值资产评估业务的相关案例业绩至少1个。
(3)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价值等资产评估服务,现场服务团队人员不低于3人,其中资产评估师至少1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无行政处罚记录或资产评估协会的处罚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本项目参与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分包一或者分包二参与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18日9时00分到2020年9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持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楼2007室)领取比选文件并签订保密协议。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开标室。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1楼LED显示屏。
六、开启会议时间及地点
开启会议时间:2020年9月2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1楼LED显示屏)。
七、监督部门
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沈先生
电 话:023-6770782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108室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联系人:霍先生 李先生 文先生
联系电话:023-67706832 67606963
邮 箱:cqiic_zb0304@163.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领取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竞争性比选文件(分包一□ 、分包二□),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单位负责人)证复印件(双面)
| 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
附件: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就重庆市江北区国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进行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项目涉及商业秘密,为保护企业的商业信息,避免信息泄露,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范围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一切有关项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该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是否以书面方式向乙方表示都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以及记载上述数据文字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2.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次投标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3.乙方不得以无论口头、文字资料、光盘、互联网等任何形式向无关的其他方传递有关本项目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比选文件上任何可能的信息,如未成交,乙方必须及时销毁比选文件和与比选文件有关的内容。
4.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乙方从事该项目比选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
三、违约与赔偿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甲方信息泄露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乙方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挽回甲方损失。
乙方违背保密协议不慎泄露此次招标的相关信息,乙方将承担为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四、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永久有效。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五、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问题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