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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更新日期:2020/09/11  】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巫山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比选编号:CQEM-ZB-20013-03),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地点:巫山县

2.2项目概况

巫山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是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总投资14002万元。第一期建设主要以应指工程建设为主,共投资6018万元;第二期主要以各社会单位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为主,共投资4184万元;第三期拟投资380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8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联网、前端设备、应用等部分建设,其余资金由本地财政兜底保障。

2.3比选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巫山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具体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其配合预算评审相关工作、施工阶段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配套项目的预算编制、价格审核及评价、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该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中工作不再单独计费。

2.3.1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及组价)的编制,并根据招标人推进的时序及标段的划分分别出具编制报告,编制结果误差(非编制单位的原因除外)不得超过 ±2%。

2.3.2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1)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变更的咨询,并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

(2)审核投标工程量并建立工程量台帐;测算或审核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核新增项目工程量及综合价。

(3)审核材料价格。

(4)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方提供造价控制意见。

(5)审核现场签证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

(6)参加与造价密切相关的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按时到场,形成工作记录。

(7)分析工程索赔依据,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方处理索赔与反索赔费用的界定;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反索赔”咨询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承包人送审进度月报,对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需支付的进度款进行审核(包括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洽商的费用、新增单价、验工计价),单独提出支付意见,形成相应的工作记录;

(9)设立现场办公场场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例会(如监理例会、设计交底会、现场洽商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影响情况。

(10)审查项目竣工结算,并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后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11)对每个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与最终复核审查结算金额的误差控制在±2%以内(非造价控制单位的原因除外)。

(12)不得泄露跟踪审查过程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13)本项目若接受国家审计,应配合委托方完成国家审计工作;

(1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中要求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工作内容;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2.4咨询服务期:

预算(清单及组价)编制30天:编制预算报告并配合完成财政部门预算审核;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工程全部结算审核、上级单位复核审查完成,具体服务周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比选申请人从2020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14日12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公告规定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308室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注:时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办公楼疫情管制,请比选申请人采用邮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方式,邮件领取比选文件按照下述第(2)条要求办理。

(2)比选申请人若邮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邮箱251634595qq.com,(致电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3-67960950确认。)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比选申请人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参选人报名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0年9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地点:重庆咨询大厦(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比选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巫山县公安局

地 址:巫山县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5870566243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栋308室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3-67960950

传 真:023-67960950

邮 箱:2516345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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