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渝中区“雪亮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地点:重庆市渝中区
2.2项目概况
渝中区“雪亮工程”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共享平台及前端建设、微卡口建设、网络边界及安全系统建设、全域防控系统建设、三级综治分中心建设共五个部分的建设内容,分为五个子项予以实施,总投资暂定为6000万。
包括但不限于在前期视频监控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结构化前端监控及卡口建设,建设1000路人脸识别卡口、1000路背街小巷视频监控补点扫盲、800路重点区域补充建设;按照雪亮工程建设要求,打造区综治办监控中心、街道综治办监控分中心、社区监控室的三级综治监控分中心,实现各级综治中心与同级公安机关的视频监控互联互通和联网共享;按雪亮工程视频专网共享技术标准,建设一套视频专网安全管理平台,建成应用控制系统实现授信终端接入、保证网络前端边界安全可控。同时防范非法私接,做到设备可知、入网可信、边界可控;建成数据中心应用区安全系统,实现边界隔离,安全接入;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安全联网共享平台,政府、社会单位通过应用控制系统与共享平台专网连接,边界隔离,实现共享平台专网和政府部门、社会单位之间的视频互联、安全共享。在前端布建约60个高空广角全景镜头覆盖渝中区,全域防控系统以全景视频视角与公安PGIS二维地图实现坐标映射,整合市局“警务云”全量数据资源,接入人车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预警信息、投射警力巡防实时动态坐标,为网格化社区防控、可视化案件分析、人车轨迹跟踪、现场指挥调度、情报信息研判提供“实景作业”支撑。重点针对全区非主干道路布局建设260套微卡口,确保渝中区所有公路智能化卡口全覆盖;整合、升级现有卡口系统,接入新增微卡口前端,进一步强化车辆智能化识别追踪,实现在暴恐案件、重特大案件发生后能够快速精准发现嫌疑人交通工具动向。
2.3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包含渝中区雪亮工程的五个子项目的所有监理工作。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经审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施工工期暂定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比选申请人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栋3楼308室)购买比选文件,接受电汇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4.3如果需要邮购比选文件,汇款账户如下:(比选申请人若电汇购买比选文件,可将比选申请单位银行汇款单(需从单位账户汇出,选择实时到账方式,回单备注项目编号。)或单位网上支付回单(需从单位账户汇出,选择实时到账方式,回单备注项目编号。)扫描后在2020年4月15日17时00分前发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251634595qq.com,并在邮件中写明: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如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内发送视为无效报名。
单位全称: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123908267610106
注:时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比选申请人采用电汇购买比选文件方式,电汇购买比选文件按照上述第4.3条要求执行。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0年4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比选地点:重庆咨询大厦(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比选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13658363049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栋308室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3-67960950
传 真:023-67960950
邮 箱:2516345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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